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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家都在東莞了,本以為這筆錢要不回來了,多虧你們專業(yè)調(diào)解!”。3月25日,在廣東東莞工作的王女士在收到商家的2萬元退款后,特別致電柳州市柳城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,并委托親戚送上“盡職盡責暖人心 嚴謹高效辦實事”的錦旗,以感謝當?shù)?/span>消委會為她妥善解決了她與家裝公司因“定金”生產(chǎn)的糾紛。
2月27日,柳城縣消費者王女士計劃裝修新房,與柳城縣鼎銘裝飾公司初步協(xié)商后,未簽訂書面裝修合同便支付了2萬元“定金”,商家僅開具了一張標注為“定金”的收款收據(jù)。今年3月3日,因工作變動,王女士一家需緊急前往廣東省東莞市,裝修計劃被迫暫緩。當其要求退還定金時,商家以定金不退為由拒絕。焦急之下,王女士通過12345政府熱線向柳城縣消委會投訴求助。
柳城縣消委會接訴后介入調(diào)查,并于3月5日組織雙方現(xiàn)場調(diào)解。調(diào)解中,工作人員指出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條及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定金合同屬于從合同,其效力依附于主合同(即裝修協(xié)議)。本案中,雙方未簽訂書面裝修合同,主合同尚未成立,商家單方面收取定金的行為缺乏法律依據(jù)。此外,收據(jù)中“定金”性質(zhì)若未明確約定擔保條款,消費者有權主張退回預付款。
經(jīng)普法教育,商家認識到自身問題,同意退還2萬元“定金”,但退款需要走公司北部審批流程,雙方為此商定,在3月底前由裝修公司一次性退還定金到王女士指定的銀行賬號,3月25日,王女士如約收到商家退回的2萬元定金,該起糾紛得到圓滿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