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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據說商家已經被處罰了,非常感謝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的工作人員!”近日,靈山縣平南鎮(zhèn)的消費者蒙先生感激地說,調解當天就已收到了涉訴商家賠償的870元,商家的違法行為也受到了應有的處罰。
今年8月7日,蒙先生在靈山縣某五金銷售店花費 290 元購買了一桶 18L 的“美孚”潤滑油。回到家后,蒙先生通過掃描所購“美孚”潤滑油桶身的防偽碼查詢,但未顯示出任何信息,其認為正品應該可以溯源。在向美孚官方客服求證后,蒙先生認定自己買到了假貨,隨即便聯系商家要求退款并賠償。協商未果后,蒙先生遂投訴至12345投訴舉報平臺。
8月9日,靈山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平南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所接到投訴后,立即派員開展現場調查。在涉訴五金銷售店經營場所內,平南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所執(zhí)法人員發(fā)現有5 桶待售的“美孚”潤滑油。執(zhí)法人員現場通過“Mobil 美孚正品識別綜合平臺”進行查詢,結果發(fā)現上述5桶潤滑油在平臺上均未顯示有生產日期、產品批號、包裝規(guī)格等商品信息。
根據調查情況,當天平南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所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,調解人員向雙方當事普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最終投訴人與涉訴的五金銷售店達成退賠協議,按照“假一賠三”由涉訴五金銷售店向被投訴人蒙先生賠償了870元,至此該消費糾紛得以圓滿解決。
對于涉訴商家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,靈山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執(zhí)法人員依法立案調查,并于近期正式作了行政處罰決定。